菠菜担保评级网址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暫行規定

發布者:保衛處發布時間:2024-10-18浏覽次數:13

菠菜担保评级网址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暫行規定2024修訂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責任體系,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嚴肅責任追究,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産法》、《江蘇省高等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安全生産“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通知》要求,結合菠菜信誉评级论坛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同責”,是指校内各級黨、政對安全工作都負有領導責任,其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分别承擔相應的安全工作職責。

本規定所稱“一崗雙責”,是指學校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在履行崗位業務工作職責的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履行安全工作職責。

第三條  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是安全工作綜合監管責任人,擔負學校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管責任;學校黨政班子成員對分管業務範圍内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學校各二級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領導是安全工作綜合監管責任人,擔負本單位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管責任;單位班子成員對分管業務範圍内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四條  本規定适用于學校各級黨政部門、教學科研單位、研究機構、直屬單位及其班子成員。

 

第二章校級黨政及其班子成員安全工作職責

第五條  學校黨委安全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結合學校實際,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意見。

(二)将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黨委工作全局和教育發展規劃。

(三)将學校安全工作納入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範圍,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選拔任用、晉職晉級、獎勵懲罰,以及部門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綜治平安建設等的重要參考依據,加大考核權重。

(四)加強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營造關愛師生生命、關注校園安全的良好氛圍。

第六條  學校行政安全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及上級部門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和部署,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研究制定并落實安全工作政策及措施。

(二)将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教育事業發展全局,明确安全工作相應項目、資金、措施和支撐體系,制定并組織實施安全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領導和督促各二級單位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三)将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學校重大安全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健全并落實學校安全目标責任體系,負責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學校安全目标管理責任和責任追究制,組織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職或違法的行為;對在改善安全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加大學校安全工作投入;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和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備與學校安全工作監管任務相适應的人員力量,調動人員積極性。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體系,推進學校安全标準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組織安全重點領域(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校舍安全、教學安全、信息安全、考試安全和大學生心理安全等)專項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加強教學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及實驗室危化品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八)健全學校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領導和組織、指揮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九)督促指導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工作。将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的重要内容,落實安全教育課程、教材、師資,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開展安全科研課題的研究和推廣應用,提升學校安全管理水平。

(十)依照有關規定,負責或者授權、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對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複,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處理意見,進行責任追究。

(十一)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等規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職責。

第七條  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抓好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學校的貫徹落實;組織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嚴格安全工作考核獎懲。

(二)将安全工作與學校的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及時研究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突出問題;加強安全工作機構隊伍建設,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機構。

(三)主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每半年帶隊開展一次學校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在重要節日、重點時段帶隊督查學校安全工作。

(五)領導學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六)組織編制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報送備案;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後等相關工作。

(七)督促領導班子成員抓好分管範圍内的安全工作和聯系單位的安全工作。

(八)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及教育等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職責。

第八條  學校分管安全業務領導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産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學校工作實際,主持制定并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協助主要領導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學校防範安全事故會議或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貫徹上級有關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組織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開展學校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和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考評。

(四)組織開展學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學校緊急情況報告制度,每季度組織檢查學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務完成情況,推動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督促相關業務部門抓好安全工作,指導安全管理機構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後等相關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報送。

(七)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及教育等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職責。

第九條  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産的安排部署,将安全工作與分管範圍的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

(二)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工作範圍内的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分管業務範圍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時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參加分管範圍内和學校統一組織安排的安全工作監督檢查。

(四)分管範圍内安全工作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後等相關工作。

(五)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及教育等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職責。

 

第三章  學校相關工作部門安全工作職責

第十條  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學校安全政策法規的調研,對學校安全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參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與綜合協調;按職責做好安全事故信息、安全工作信息的報送工作,為學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務保障。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審計辦公室負責做好職責範圍内的來信、來訪、來電辦理,參與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二條  組織人事處(部)負責加強安全管理隊伍的組織建設及安全管理機構職能建設;合理配備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支持教職工崗位安全培訓和安全課師資培訓,指導師德師風建設,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在教師校級及以上表彰中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将安全工作納入黨建和幹部考核範疇,在開展幹部選拔、評選表彰校級以上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等評優評先工作時,把安全工作履職情況列入考核内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第十三條  宣傳統戰部負責學術交流、講壇、論壇、刊物、宣傳陣地、網絡輿情等的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宣傳體系,開辟安全專題、專欄,宣傳安全工作先進典型,普及安全知識;參與組織開展反邪教、反爆恐、防滲透等專項安全和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與媒體溝通聯系,做好學校安全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動員黨外人士參與學校安全工作,為學校安全工作建言獻策。

第十四條  學生工作處(部)負責建立健全學生管理制度,督促各學院落實學生安全管理措施;組織開展學生日常安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工作;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審批報備制度,加強學生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學工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與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管理能力;負責做好涉及學生傷亡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善後等工作;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監管工作;協同做好校園網絡輿情和信息監管工作。

第十五條  保衛處(部)(學校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監督,統籌協調全校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履行安全工作職責;組織學校安全綜合及專項檢查,具體實施學校安全目标責任落實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負責起草學校安全工作綜合性、規範性文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專項規劃和規章措施并督促落實;監督檢查涉及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貫徹與執行情況。

(三)負責組織開展和推進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調開展安全教育課程建設,督促指導各單位抓好師生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加強學校安全保衛機構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各單位崗位安全培訓。

(五)負責學校安全形勢綜合分析和學校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統計工作,定期通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發布學校安全預警信息和工作信息。

(六)負責學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體系、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和責任追究與督查考評體系建設,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七)牽頭組織學校安全督查和調研工作,指導各單位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加強創建和考評驗收過程管理。

(八)組織協調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理和調查處置工作。

(九)參與由學校組織的對單位、學校和個人評優、評先、評級、評估等安全工作情況的審核,對參評省級和國家級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榮譽及稱号的,提出“一票否決”的意見建議。

(十)負責校園政治安全、治安秩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等,不斷夯實物防基礎,提升技防水平,加強人防建設,健全維穩治安防控體系;負責校園内大型活動安全許可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單位整改安全隐患;協同上級和屬地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整治。

(十一)承擔學校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教務處負責教學、實習、考試等教學活動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支持安全教育課程、教材、師資隊伍建設。

第十七條  科技與産教合作處負責科研項目、科技合作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校科技駐園企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鼓勵教職工和駐園企業開展安全研究,推廣安全成果。

第十八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實驗實訓室及其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

第十九條  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負責校園網絡安全的技術防範工作,确保校園網絡安全運行;負責信息系統等級保護、網絡安全應急事件處理,參與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第二十條  财務處負責指導、監督學校安全工作經費使用;存放現金、票證的保險櫃必須專人負責,鑰匙由保管人員随身攜帶,不得放在辦公室或轉交他人保管; 嚴禁閑雜人員進入财務室,支取現金、票證時要驗明身份,嚴格履行财務手續。

第二十一條  資産與基建處負責各單位内部裝修、改造等基建工作審批及安全監管工作;保障基建規劃和設施滿足安全标準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投入使用的建築物通過竣工驗收;負責檢查校内在建工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情況,督促承建單位對安全隐患進行排除,對薄弱點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及時處置危險建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後勤服務處負責監督檢查學校用水、用電情況,對學校各部位的電氣線路及設備、電梯等定期進行檢修、檢測,糾正違章用水、用電行為,确保學校供水和用電安全;加強對食品、飲食和藥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食物中毒事件、藥品安全事故和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負責對校舍、校園道路、公共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及時發現、排除安全隐患;負責校園内地下管道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防止各種險情發生;負責校園商業網點的安全管理的檢查與督促工作;負責對食堂及各經營網店外來用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繼續教育管理處(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學校成人高等教育、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及其他培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  發展規劃處負責将安全工作納入學校事業發展規劃。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負責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圍繞學校安全開展相關活動,引導在職教職工全面參與、主動支持學校安全工作;在工會組織的相關評比表彰中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六條  校團委負責學生社團組織、“三下鄉”活動、團學系統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參與組織開展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相關活動,推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引導青年師生員工全面參與、主動支持學校安全工作;參與抓好校園網絡輿情監控引導工作;在共青團系統組織的各類評比表彰中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七條  圖書館負責對全館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和網絡安全等工作;定期對館内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解決;負責館内電子閱覽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學校及各二級單位涉外事務的安全指導、培訓和督導工作;負責指導外籍師生和學校境内外合作辦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留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對因公出國、出境教職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工程訓練中心負責中心内實訓室、實驗室的安全指導、監管工作。

第三十條  其他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對其職責範圍内的安全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章二級學院黨政領導安全工作職責

第三十一條  各二級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抓好國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學校安全工作部署在本學院的貫徹落實。

(二)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依據有關規定組織制定符合本學院實際的各項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三)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學院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為本學院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和經費保障。

(四)主持召開本學院安全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布置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五)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将安全教育納入本學院教育教學的重要内容,落實各項教育措施。

(六)領導本學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隐患及時組織落實整改措施;每半年帶隊開展一次本學院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在重要節日、重要時段帶隊督察安全工作。

(七)組織落實學校下達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務,嚴格安全工作考核獎懲。

(八)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工作體系,與本學院的下級組織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确定逐級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導、督促安全責任的落實。

(九)組織編制本學院安全工作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演練。本學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後等相關工作。

(十)督促院領導黨政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範圍内的安全工作。

(十一)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十二條  各二級學院分管安全業務領導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産法律規章和方針政策,以及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本學院實際,主持制定并落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協助主要領導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防範安全事故會議或安全專題會議,布置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三)組織制定本學院安全工作計劃,開展本學院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和年度學校安全目标責任制落實考評。

(四)組織開展本學院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緊急情況報告制度,每季度組織檢查安全工作目标任務完成情況,推動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督促本學院内各部門、各崗位抓好安全工作責任制落實,确定各級、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嚴格安全工作考核獎懲。

(六)本學院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後等相關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報送。

(七)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十三條  各二級學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産的安排部署,将安全工作與分管範圍的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

(二)督促分管部門及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工作範圍内的安全管理職責,督促分管業務範圍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時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參加分管範圍内和本學院統一組織安排的安全工作監督檢查。

(四)分管範圍内安全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後等相關工作。

(五)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章  工作機制

第三十四條  加強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産和學校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切實把安全生産和學校安全工作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會議、文件精神的學習貫徹納入校、院兩級中心組理論學習的重要内容,采取中心組集體學習、專題講座、集中培訓等形式,強化領導幹部安全生産“紅線”意識、責任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安全工作履職能力。

第三十五條  定期召開維穩綜治安全形勢研判會,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殊情況、重要時段适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安全重大問題。

第三十六條  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和完善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安管力量,落實設施、裝備和經費,配備與安全管理任務相适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單位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況。

第三十八條  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深入開展安全工作調研、檢查;對負責分管的業務工作調研、檢查時,要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内容,提出指導意見并督促檢查落實。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組織的學校各類綜合性創建及評估驗收,要把安全工作納入創建考評内容,并加大權重,學校安全工作部門負責進行業務指導。

 

第六章 考核獎懲

第四十條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獎懲制度。加大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增加對黨政領導幹部抓好安全工作實績考核的權重,安全工作履職情況記入領導幹部履職檔案,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述職和考核幹部的重要内容,并與評先評優、晉級晉職和提拔晉升挂鈎。

第四十一條  健全完善安全責任目标體系和考核體系。學校主要領導每年與各學院各部門簽訂并下達年度學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責任書,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加強跟蹤督導、檢查考核和綜合評定。

第四十二條  堅持責任追究和“一票否決”制度,落實好幹部考核、評優評先、各類綜合性評估應事前征求安全監管部門意見制度,對安全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導緻安全管理嚴重混亂或發生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對其上報評選綜合性榮譽資格,以及該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評先受獎、晉職晉級資格等實行“一票否決”,并進行責任追究。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所稱主要領導,指學校各級黨政部門、教學科研單位、直屬單位的正職負責人,以及主持工作、代行正職職能的副職負責人。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制定下發之日起執行。《菠菜担保评级网址校領導班子成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工作職責》(通理工2018153号)、《菠菜担保评级网址安全工作責任和責任追究規定》(通理工2018151号)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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